公告資訊 自110年10月13日起,本府恢復現場受理「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通報」及「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驗證」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1/10/12~2021/11/12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外勞服務科 | 更新日期 2021/10/12 | 瀏覽人數: 124人 因應中央疫情指揮中心110年9月24日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自110年10月13日起,本府恢復現場受理「雇主聘僱外國人入國或接續通報」及「外國人終止聘僱關係驗證」。 如有疑義可撥打本府移工諮詢服務專線:04-7297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