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指定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之檢驗機構,「血中鉛」、「尿中鉛」、「尿中鎳」、「尿中無機砷」、「尿中鎘」、「血中汞」、「尿中汞」之有效期間自中華民國110年6月27日至111年1月25日止,「尿中鉻」及「血清銦」之有效期間自中華民國110年6月17日至111年1月25日止。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1/05/04~2021/06/04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發佈日期: 林先生 047532526 | 更新日期 2021/05/04 | 瀏覽人數: 110人 勞動部指定大安聯合醫事檢驗所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之檢驗機構,「血中鉛」、「尿中鉛」、「尿中鎳」、「尿中無機砷」、「尿中鎘」、「血中汞」、「尿中汞」之有效期間自中華民國110年6月27日至111年1月25日止,「尿中鉻」及「血清銦」之有效期間自中華民國110年6月17日至111年1月25日止,詳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