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歷史資料查詢

就業隱私報你知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21/04/28
|
瀏覽人數: 82人
就業隱私報你知 
依就業服務法及該法施行細則規定,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的意見及權益,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如所要求的隱私資料與從事該項工作無關,又未經求職人或員工同意,即可能觸法,但與工作相關或依法令規定應予提供者,不在此限。 
 
所謂隱私資料,包括3種類別: 
1 生理資訊:基因檢測、藥物測試、醫療測試、HIV檢測、智力測驗或指紋等。 
2 心理資訊:心理測驗、誠實測試或測謊等。 
3 個人生活資訊:信用紀錄、犯罪紀錄(例如良民證)、懷孕計畫或背景調查等。 
 
求職人或員工若遇到雇主可能有違反以上規定的情形時,可進一步向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反映喔~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