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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109年度彰化縣協助事業單位設立急救人員教育訓練班開始招生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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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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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164人
1.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6條規定略以,事業單位應參照工作場所大小、分布、危險狀況及勞工人數配置足夠急救物品,並置合格急救人員辦理急救事宜。急救人員之設置於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1人,勞工人數超過50人者,每增加50人應再設置1人。為使事業單位及機關人員從事工作遇突發意外事故發生時,得以保障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並加強其危害認知與危害預防等觀念,特辦理本次教育訓練班,參加本次教育訓練班人員,須全程參與18小時課程,並通過訓練班學科測驗後,始可取得急救人員結業證書。 
2.急救人員教育訓練班計辦理2場次,第1場次109年8月14、21、28日;第2場次109年9月8、15、22日(時間詳如課表)均假彰化縣工業會6樓教室(彰化市民族路209號)辦理,費用全額補助,全程參與並經結訓測驗合格者將核發結業證書,以報名先後排序,額滿提前截止。  
3.報名方式傳真報名(傳真電話:7297231、7297232、7262667),報名額滿(60人)為止,如有疑問可電洽彰化縣工業會梁小姐,電話7256655分機13。或洽彰化縣政府勞工處王小姐,電話:753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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