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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勞動部公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6條第3項規定「雇主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之備查方式」,並於107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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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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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6條第3項規定「雇主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之備查方式」,並於107年7月1日生效,相關資料如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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