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公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6條第3項規定「雇主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之備查方式」,並於107年7月1日生效。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06/29~2019/07/29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發佈日期: 林先生 047532526 | 更新日期 2018/12/25 | 瀏覽人數: 80人 勞動部公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6條第3項規定「雇主僱用或特約醫護人員、勞工健康服務相關人員之備查方式」,並於107年7月1日生效,相關資料如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