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焦點 未臨建築線無法單獨興建住宅土地仍應課徵地價稅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05/01/03~2005/02/03 | 發佈單位: 地方稅務局 | 發佈日期: 楊信員 8870001轉400 | 更新日期 | 瀏覽人數: 6人 (彰化訊)彰化縣稅捐稽徵處表示:納稅義務人所有土地,因未臨建築線,無法單獨興建住宅,惟仍可與臨近土地合併使用,並無限制其不能使用之事實,自仍應課徵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