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雇主聘僱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規定工作外國人應辦理之防疫措施及處分規定」第4點及第5點附表,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7日以勞動發管字第1110501421號令修正發布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2/03/18~2022/04/18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外勞服務科 | 發佈日期: 陳小姐 7532434 | 更新日期 2022/03/18 | 瀏覽人數: 3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