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疫情,有關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護人員與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在職教育訓練,得於110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成即符合規定。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21/05/20
|
瀏覽人數: 52人
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疫情,有關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護人員與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在職教育訓練,得於110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成即符合規定,詳如附件檔。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