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疫情,有關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護人員與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在職教育訓練,得於110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成即符合規定。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1/05/20~2021/12/31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發佈日期: 林先生 047532526 | 更新日期 2021/05/20 | 瀏覽人數: 52人 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疫情,有關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之醫護人員與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在職教育訓練,得於110年12月31日前辦理完成即符合規定,詳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