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指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尿中鉛、尿中鎳、尿中無機砷、尿中鎘、血中汞、尿中汞、尿中鉻及血清銦」檢驗之機構,期間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止。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20/12/31~2021/01/31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發佈日期: 林先生 047532526 | 更新日期 2020/12/31 | 瀏覽人數: 59人 勞動部指定長庚醫療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為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特定檢查項目「血中鉛、尿中鉛、尿中鎳、尿中無機砷、尿中鎘、血中汞、尿中汞、尿中鉻及血清銦」檢驗之機構,期間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至110年5月31日止,詳如附件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