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修正「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部分條文。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10/17~2018/11/17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勞動關係暨福利科 | 發佈日期: 陳靖謀 04-7532523 | 更新日期 2018/10/17 | 瀏覽人數: 39人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自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發布施行以來,歷經六次修正,明確規範法定機械設備器具之安全規格,並使安全資訊申報網站登錄制度之施行有據可循。考量勞動部業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公告指定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列入型式驗證之設備,爰修正本標準部分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