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資訊

轉知勞動部修正「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部分條文。
歷史訊息
| | | |
更新日期   2018/10/17
|
瀏覽人數: 39人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以下簡稱本標準)自八十一年七月二十七日發布施行以來,歷經六次修正,明確規範法定機械設備器具之安全規格,並使安全資訊申報網站登錄制度之施行有據可循。考量勞動部業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公告指定交流電焊機用自動電擊防止裝置列入型式驗證之設備,爰修正本標準部分條文。
本府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網站文件皆為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
分享給朋友 line line 列印 列印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