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資訊 107年度彰化縣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開放3班職前班申請,自即日起至107年4月30日(一)下午17:30分截止受理申請。請下載檔案詳閱。 歷史訊息 | 發布日期 2018/04/18~2018/04/30 | 發佈單位: 勞工處就業服務科 | 發佈日期: 陳小姐 7532493 | 更新日期 2018/04/20 | 瀏覽人數: 52人 一、 為鼓勵失業、待業或在職勞工參加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結合本縣長期照顧人力供需,辦理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特訂定本計畫。 二、 申請單位資格:依據衛生福利部於106年12月19日公告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開放以下單位申請: (一) 依法設立之公益、醫療、護理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及公益、醫療、護理人民團體,或設有醫學、護理學、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之大專院校。 (二) 經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評鑑合格之醫療機構、護理機構、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三) 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相關規定設立且經評鑑合格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四) 依工會法設立且與照顧服務相關之工會。 三、 辦理訓練期限:自107年6月至11月15日止,並應於11月20日前辦理核銷。 四、 申請期間及受理方式:應自公告日起至107年4月30日(一)下午5時30分以前,將申請資料(含資格審查表、學術科及實習場地審查表、訓練計畫書等資料)郵寄至本府勞工處(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以郵戳或實際送達時間為憑,逾時不予受理。(請於外封備註送審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書)。 五、 洽詢單位:勞工處就業服務科陳小姐04-7532493,FAX:04-7271993,E-mail:chen00750@email.ch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