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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資訊

「106年度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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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7/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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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53人
一、主旨:勞動部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特辦理本次選拔。 
二、依據:勞動部105年3月25日勞職授字第1050200310號令修正「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辦理。 
三、主辦單位:勞動部 
四、初審單位:彰化縣政府勞工處 
五、初審收件時間及方式: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06年4月29日前(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彰化市中興路100號8樓 彰化縣政府勞工處勞資關係科 王瀅珍小姐收(電話:04-7532527)。 
六、應繳資料如下: 
參加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或職業安全衛生優良人員之選拔表(如要點附件)(一式5份)、佐證資料(一式5份),以A4紙張格式,送達本府辦理初審作業,由本府將推薦資料寄送勞動部。 
七、優良單位及人員當選名額如下:  
(一)推薦優良單位額度2個。 
(二)推薦優良人員額度1名。  
八、其他: 
(一)有關選拔資格、推薦單位及方式請詳閱附件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規定。 
(二)規格不符或逾期薦送者,不予受理。另有關上開參選資料,概不退還,相關文件如有需要留存,請自行備份留存。 
(三)建議參選單位(人員)得於企業形象之其他具體事蹟加強論述相關優良事蹟 (如:勞動條件優於法令規定之提升勞工身心健康措施、工作與生活平衡、青少年勞工保護、推廣安全衛生工作、...等事項)。 
(四)有關各行業之「近3年失能傷害頻率及失能傷害嚴重率」統計表,預定於本年4月7日前置於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職業安全衛生獎項專頁(http://www.osha.gov.tw/1106/1119/1161/1163/),屆時請事業單位自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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