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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促進尊嚴勞動-勞動契約與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宣導會」
歷史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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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4/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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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 49人
  彰化縣政府於本(18)日上午8時,假彰化縣工業會舉辦「103年度促進尊嚴勞動-勞動契約與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宣導會」,此次與會學員有縣內事業單位、各產(企)業工會代表、行政機關人員等,共計約100人參加。 
  勞工處表示,勞資會議的精神是包容與對等,提供勞資雙方對話平台,同時也是民主運作機制,更是促進勞資和諧重要的橋樑,另外勞動契約並非單方面簽訂,必須由雙方共同認同,惟訂定時不可違反法令規定。 
勞動契約係規範勞工與雇主間權利義務之主要依據,勞雇關係的成立與運行均以其為基礎。勞動契約法為我國勞動契約有關規定之主要法制,該法雖於民國25年公布,卻迄今尚未命令施行,現行勞動契約之主要規範係以勞動基準法勞動契約章為依歸。在傳統勞動關係中,勞工直接由雇主指揮監督,為其提供職業上之勞動力,雇主則給付工資作為報酬。 
  勞資會議為產業民主機制中之重要一環,惟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實際運作後,產生若干問題,為進一步明確法規內容,也為了配合100年勞動三法修正施行,勞資會議實施辦法於本年度4月14日再次修正,期藉由本宣導會,加強勞資會議之概念,及新修正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之認知,以提升勞資自治能力,落實企業民主運作機制。 
本次宣導會課程包括「從尊嚴勞動角度談勞動契約」及「尊嚴勞動與勞資會議實施辦法修法內容」,邀請文化大學法律學系邱駿彥教授主講,邱教授以深入淺出之方式將複雜的法令文字簡單化,搭配實際的案例說明,讓與會者在最短時間內獲得最好的學習成效,並藉由綜合座談與學員共同探討許多勞動契約、派遣及勞資會議等實務問題,與會者反應熱烈,均感獲益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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